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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违法犯罪 几多与“网”事有关
海南共青团 - WWW.HIYOUNG.NET 时间:2008-04-18 09:28:55   
       在现实生活当中,有些青少年为筹上网费去盗窃或抢劫;有的则因受网上不良信息影响而暴力相向致人死亡;有的网民竟然在网吧内抢劫财物。近年来,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诱因,似乎越来越多与不再是新鲜事物的互联网、网吧等“网”事扯上了理不清、理还乱的关系,而在网吧落网的青少年违法犯罪嫌疑人也越来越多。

       为筹上网费亡命盗剪电缆

       今年刚满16岁的古标和刘涛身上有很多共同点,两人曾是校友,均读到初中一年级便辍学了,走出山村到繁华都市闯荡过,而且都曾是网吧的常客。现两人因共同参与盗剪移动通信电缆在销赃过程中同时被五华警方抓获羁押于看守所。

       2007年3月,古标到东莞进厂打工,从进厂到辞工4个多月时间里,只有一个月没“偷懒”,其它几个月经常请了假回宿舍睡觉或者到外面网吧上网。据古标说,在东莞做工期间,因为上网,自己拿的工资根本不够花,还不时要家里寄钱“接济”才勉强应付。

      说起上网,刘涛说自己读初中一年级时便是网吧的常客。为了上网,他把父母给的零用钱用上了,学校要交的资料费也挪用了。随之而来的老师家访,父母恨骂,刘涛开始改变上网时间,利用课外时间去上网,有时晚上要出去,又怕被父母知道便锁上房间门偷偷溜出去。

      案发前10天左右,辞工回到家的古标与学有所成(在东莞学机电与冷气)归来的刘涛两人 “鬼使神差”似的在镇上的一间网吧相遇了。11月17日凌晨,没有经济来源的古、刘与其他3人为筹上网费盗剪使用中的通讯电缆。盗剪的电缆经焚烧后销赃,古标、刘涛分得的赃款很快被花光。11月20日凌晨1时许,古标、刘涛等人再次到野外亡命盗剪通讯电缆,当天上午,古、刘两人到一间废品店销赃时被警方当场抓获。

      为筹上网费,有人不顾生命危险去盗剪电缆、销赃分成,也有人疯狂盗窃路边的摩托车,连室内的风扇电饭煲都不放过。2006年11月13日,五华警方在县城某出租屋内抓获曾达等4名嫌疑人。经审查,这四名嫌疑人供认从2006年10月至抓获前共同实施作案15起,盗得摩托车15部,另入室盗窃一起,将一户人家的电视机、热水器、电饭煲,甚至床单、棉被都盗走。据曾达等人供述是为筹上网费,才走上不法取财道路。

       畸型网恋引发故意杀人案

       2006年元旦,五华警方经缜密侦查在辖区一间网吧内抓获杀人疑犯曾华。曾华和受害人李云的相识、相恋是网络牵的线作的媒。相识的时候两人尚是青涩年纪(案发时,曾华还未满18周岁),这段浪漫朦胧的网络情缘仅仅维持了一年便沉重落幕——男主人公曾华残忍地杀害了提出要分手的女友李云。

       2004年冬,经常流连于网吧的曾华认识了在县城打工的李某,话语投机的两个人很快相约在某网吧见了一面。不久,曾华外出深圳打工,两人一直保持着联系,并且在网上谈起了“恋爱”。曾华深爱着善解人意的李云,不想2005年12月21日那个晚上,在琴江河边的香蕉园里,从深圳回到家的曾华与李云的第二次网下见面时,李云向曾华提出要分手。曾华不同意,苦苦哀求,李云却决意要分手。旋即悲剧发生——曾华伸出罪恶的双手残忍地杀害了李云。

       办理这起案件的民警介绍说,在曾华使用过的计算机里面发现其浏览的网站(页)多为色情电影、血腥暴力游戏之类。据了解,曾华在校时就沉迷网吧,热衷于打游戏、聊天、网上交友,后来步入社会外出打工也经常在网吧里流连忘返。《青年探索》(2005年第3期)有一篇题为《信息高速公路上的独行客——网络暴力游戏对青少年社会化的负面影响》,该文作者孙召路通过发放问卷进行调查分析,结果发现网络游戏痴迷者的心灵世界和行为表现程度不同地存在着孤独、冷漠、固执、非人性化和暴力倾向增加的现象,常人难以理解和把握。从这一点看,曾华走向犯罪道路与网络里面的色情电影、暴力游戏等负面的东西不无关系。

       发生在网吧内的劫案

       2006年6月25日下午,到五华县某镇上的一间网吧内上网的张平欲与旁边的一个男青年换凳子坐,但遭到对方拒绝。心里忿恨不平的张平将该男青年叫到卫生间,使用暴力从对方手中抢到40元钱和一部诺基亚手机。案发后警方随即对作案对象展开抓捕。过后几天,嫌疑人张平摄于法律和政策压力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2006年9月28日下午,五华县某镇市场内的“**网吧”人满为患,李勇伙同他人分工合作,采取一人骑着摩托车在网吧外等候接应,一人入内抢走正在上网的陈某放在电脑桌上手提袋1个。不久,嫌疑人李勇被警方抓获。

       网吧是一个复杂场所,无心上学的、辍学的、社会闲散无业人员……鱼龙混杂,常让那些心术不正之人有机可乘。

       网吧内落网的作案嫌疑人

       2006年12月11日深夜,打着“借用”的幌子,将朋友的摩托车借走旋即以低价贱卖的诈骗疑犯魏龙在五华县横陂镇上一网吧内上网时被辖区派出所抓获。

       2007年9月16日,五华县公安局安流派出所在圩镇一网吧内抓获正在上网的涉嫌持刀抢劫疑犯胡可。

       2007年10月的一天凌晨5时许,涉嫌抢劫作案4宗的李君在五华县城一网吧内落入法网。

       据统计,2006年1月至2007年底,五华警方抓获的28岁以下的青少年违法犯罪嫌疑中近一成是从网吧中抓获的。

       青少年自我约束能力差、心智尚未完全成熟,人生观、价值观易受影响导致偏差。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与“网”事有关的越来越多。网络(吧)是把双刃剑。社会、学校、家庭应该携起手来,齐抓共管,在规范管理网吧、净化网络内容的基础上,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引导青少年正确认识和使用网络,让他们健康上网、上绿色网络,远离色情、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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