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海南省委文件

琼团字[2005]29号



  关于开展“新时代新风采”团员标准讨论活动的通知  
 


共青团各市、县(自治县)委,省国资委、农垦、厂矿企业、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洋浦、地矿团工委: 为进一步推动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扎实开展,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根据团中央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和团省委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总体方案的安排,团省委决定以“新时代新风采”为主题,在全省广泛开展团员标准讨论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与意义 开展“新时期新风采”团员标准讨论活动,是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也是整个教育活动的关键环节之一。活动的目的是为了引导全省广大团员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联系实际,认真思考如何立足岗位、工作实际增强团员意识,充分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永远跟党走。经过反复讨论,形成具有时代精神、反映团员特征、符合不同岗位要求的共青团员标准,为广大团员提供民主评议的具体标尺、日常工作生活的行为准则,对于提高团员政治素质,规范团员行为,发挥团员的生力军和后备军作用,深入推进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都具有重大意义。 二、基本要求 共青团中央在关于开展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在新时期,增强共青团员意识,就是要坚持用科学理论构筑广大团员的精神支柱,使团员自觉成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忠实实践者,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正确认识团员权利义务辨证统一、平等一致的关系,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提高团员对团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切实增强组织意识;不断增强做一名共青团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在本职工作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自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增强模范意识。这是对新时期共青团员意识的基本要求作出的概括。真正理解和准确把握新时期共青团员意识的基本要求,是开展好“新时期新风采”团员标准讨论活动的前提和基础。要引导广大团员深刻领会团员意识的内涵,结合《团章》的要求,紧密围绕新时期共青团员的时代特征、素质能力、作用发挥等专题,结合本人思想和岗位、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团员标准讨论。 三、方法步骤 1.深化认识。每位团员认真学习《党章》、《团章》和《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学习读本》等学习资料,积极参与各项学习活动,准确把握教育活动的目的与意义,学习领会《团章》规定的团员权利和义务,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为开展讨论打牢思想基础。 2.支部讨论。各地各系统要以团支部为单位,组织团员结合实际,深入思考,提出新时代团员标准,开展团员标准大讨论。各支部要充分听取每个团员的意见,综合大家讨论结果,在形成广泛共识基础上,对团员标准作出初步概括。另外,要组织团员对本单位团干部、流动团员的具体标准进行讨论、概括。 3.集中交流。各基层团委(团总支)汇总所属支部(总支)初步概括的团员标准,采取不同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包括征求上级、基层和服务对象意见,并组织团员对各支部形成的团员标准进行集中交流,进一步修改完善,使提出的团干部、团员标准,更加体现时代精神、反映群体特征、符合本地区、本部门或基层岗位实际,对团员和基层团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更强的针对性。 4.划分类别。各基层团委(总支)完成集中交流后,各团的领导机关要综合各下属团委讨论结果,按照团干部、一般团员、流动团员等团员类别,以及机关、企业、农村、学校等类别进行团员标准讨论,集思广益,修改完善。 5.总结提炼。要按照“切忌空泛、力求具体”的原则,以切实增强政治意识、组织意识、模范意识为重点,以解决作风问题为突破口,对不同团员群体的标准进行逐字逐句的修改,再一次征求团员和青年群众的意见,总结提炼出既符合团章和共青团中央的要求,又体现时代精神、反映工作特点、符合本地本系统不同行业实际、不同群体特征的团员标准,认真填写教育活动团的领导机关工作手册,上报团省委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四、几点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团省委各直属团委的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团员标准讨论活动的实施。要加强领导,把这项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经常指导督促所属的基层团委(总支)扎实开展该项活动,认真填写工作手册,争取让所有团员都参与到团员标准讨论的热潮中来,确保活动的覆盖面。各地各系统开展团员标准讨论活动一定要紧密联系本地本系统团工作现状,紧密联系每个团员的思想实际和岗位实际,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团干部要带头参加讨论,并提出自身团员标准,切实发挥示范作用。 2.开展“新时期新风采”团员标准讨论活动要与“学理论知团情”主题学习活动结合起来,学习党团基本理论,掌握《团章》基本知识;要与“永远跟党走——全省共青团员向优秀共产党员学习征文活动”结合起来,向身边的优秀党员以及优秀团员青年学习,找出差距,提出标准;要与自足岗位、奋发进取结合起来,以团员标准为行为准则,勤奋学习,开拓进取,努力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扎扎实实的业绩,用实际行动践行团员标准。 3.各直属团委要及时总结开展“新时期新风采”团员标准讨论活动的经验和做法,及时上报团省委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hntyys@163.com,传真:65343535)。 共青团海南省委 2005年11月17日主题词:团员意识 团员标准 讨论 通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报: 团中央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罗保铭副书记、王守初常委、省政府符桂花副省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青团海南省委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05年11月17日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印9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