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海南省委文件

琼团字[2006]13号



  关于开展“希望工程圆梦大学”助学行动的通知  
 


    共青团各市、县(自治县)委,省国资委、农垦、厂矿企业、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洋浦、地矿团工委,海南军区、武警、边防、消防总队政治部组织处,各银行团委:
2006年高考已经结束,据调查了解,在我省今年将被录取的3万多名大学生中,有贫困学生30%,特困生10%,他们大多数来自农村贫困地区,他们上大学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共同关注的热点。
为了进一步在全社会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弘扬团结友爱,互助进步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贯彻落实卫留成省长在今年全省联手扶贫工作会议上提出的“砸锅卖铁也要让考上大学的贫困学生上得起学”的指示精神。团省委、希望工程海南省基金管理办公室、南国都市报、海南广播电视台直播海南栏目、海南在线等单位决定共同开展“希望工程圆梦大学”助学行动。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2006海南“希望工程圆梦大学”行动
二、 宗旨与目的
传达党和政府对贫困大学生的关心爱护;反映贫困大学生生存状态,展示他们自强不息,励志成才的精神风貌;宣传树立捐赠典型,传播“助人为乐”的公益理念;弘扬中华民族团结互助的传统美德,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三、 资助标准和目标
资助标准:受资助贫困大学生每名人民币4000元。资助目标:全省500名。
四、 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
共青团海南省委
南国都市报社
海南广播电视台直播海南栏目
海南在线
海南省青少年希望基金会
2.成立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省委希望办,负责日常工作。
组  长:唐剑光(共青团海南省委书记)
副组长:孙  喆(共青团海南省委副书记)
      尹婕妤(南国都市报总编)
           陈明明(海南广播电视台直播海南栏目制片人)
           胡  彬(海南在线总编)
办公室主任:羊光然(海南省青少年希望基金会秘书长)
成员:(略)
五、 时间安排
2006年7月至9月共3个月
六、 活动内容
由主办单位牵头,依托新闻媒体,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热心人士为贫困大学生捐款。捐助对象为参加2006年高考并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农村贫困家庭、城市贫困家庭、贫困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七、 活动方式及捐款管理
根据捐方的实际情况,可以是一个人、一个家庭、一个单位结对救助若干个贫困学生,也可以是一个党团支部、一个单位、一个集体、若干人结对资助一名贫困学生。
省级捐款全部进入“希望工程圆梦大学基金”,并向捐款人开具希望工程专用发票,颁发捐赠证书和结对资助卡。各市(县)筹集到的捐款,全部由当地统筹安排用于资助当地的贫困生。捐款情况和资助情况要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做好宣传工作。
八、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实施海南省“希望工程圆梦大学”行动,是学习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深入践行“八荣八耻”,促进我省教育事业发展,贯彻落实卫留成省长提出的“砸锅卖铁也要让考上大学的贫困学生上得起学”的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各地基层团委要站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牢人才基础的战略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把这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2.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基层团组织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加强对此项助学活动的领导,并由一把手亲抓自落实。要把认真做好受助学生资料审核和筹集捐款作为主要工作来抓,力争做到在地区自主资助10名以上的贫困大学生。
3.规范管理,专款专用。要认真做好受助生的跟踪管理和复信工作,认真开展自身监督和系统监督,自觉接受捐赠者监督、社会监督和新闻监督,确保捐款专款专用。
4.坚持原则,把握分寸。坚持捐款自愿原则,不得硬性摊派;特别是不允许向困难企业和下岗职工募捐。
5.及时做好信息反馈。各基层团委组织要重视信息的收集、汇总及上报工作,发现典型事例,感人事迹,要第一时间上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地募集的资金情况及贫困生的资助情况都要及时地汇总和上报。
特此通知

共青团海南省委
2006年7月5日
主题词:希望工程  圆梦大学行动  通知
抄报:省委罗保铭副书记、王守初常委,省政府符桂花副省长
共青团海南省委办公室             2006年7月10日印发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