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各市、县(自治县)委,农垦、省国资委、厂矿企业、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洋浦、地矿团工委,海南军区、武警、边防、消防总队政治部组织处,各银行团委: 为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关于在全团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中青发〔2006〕18号文件)精神,经团省委书记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今年“七一”前后在全省各级团组织中开展“高举团旗跟党走,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5周年为契机,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主线,以增强青年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重点,以推动广大青年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成长成才、建功立业为目标,通过用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武装青年,用党的光辉历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青年,用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巨大成就鼓舞青年,用中华民族的美好前景感召青年,引导广大青年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与祖国共奋进,与时代同发展,为实施“十一五”规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贡献。 二、活动主题 “高举团旗跟党走 我与祖国共奋进” 三、活动时间 2006年6月25日至7月25日 三、参加人员 全体共青团员、共青团干部和入党(团)积极分子 四、活动内容 全省各级团组织要结合海南共青团今年的重点任务,在围绕主题、突出特色、务求实效、形成声势等方面下功夫,重点抓好以下3个方面的工作。 1.因地制宜地开展各类纪念建党85周年活动。各地团组织要配合本地、本单位党委开展的纪念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各种青年喜闻乐见、声势浩大的纪念活动,如主题读书活动、诗歌朗诵比赛、知识竞赛、征文活动、歌咏比赛、座谈会、电影展播等主题活动,回顾党85年来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历程和光辉业绩,回顾党领导下中国青年运动的生动实践和一代代优秀青年典型的青春风采,形成鲜明导向,使“我与祖国共奋进”成为广大青少年的响亮口号和自觉行动。要充分利用革命纪念地、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阵地和教育资源,就近就便,组织广大青少年进行参观,走访革命前辈,听老党员、老红军、老干部做报告,举行座谈等,重温党的伟大历程和海南革命“二十三年红旗不倒”的光荣历史,纪念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要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接受革命传统教育,拥护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2.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各级团组织要围绕“八荣八耻”的内容,结合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按照“进入课堂、进入岗位、进入社区、进入农村”的要求,在各行各业开展形式多样的道德实践活动,掀起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新高潮。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要和“新农村、新青年、新风采”主题实践活动、“绿色青春,绿色海南”节能生态保护行动、青年科技创新行动、青年创业行动、青少年预防犯罪和维权行动等工作结合起来,贴近青年特点,反映时代精神,创新活动载体,突出行业特色,确保取得实效。在中小学校尤其要开展好海南省百万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读本》阅读接力大行动,引导广大青少年明荣辱、知使命,以实际行动谱写“我与祖国共奋进”的青春篇章。 3.开展“改革开放成就”大展台活动。各地团组织要广泛收集有关材料,在大中学校园、企业、机关、农村、社区、车站、码头、景区等场所,集中开展声势浩大的“改革开放成就”大展台活动。各基层团组织要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网站等宣传工具,通过摄影、征文、图片展览、网站专题等形式,展示我国、我省改革开放取得的巨大成就,反映所在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组织广大青少年参观学习,了解掌握国情,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鼓舞青年,激励引导他们把个人奋斗融入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之中。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这项活动是我省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今年我省共青团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团组织要把此项活动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立即摆上主要工作日程,成立专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认真部署,狠抓落实,使这项活动迅速兴起、形成声势。活动结束后,各直属团委必须将本地、本单位开展此项活动总结(电子文本,2000字左右,内容必须至少包括上述3项主要活动。)报至团省委组织部。 2. 广泛发动,精心组织。要充分发挥组织优势,调动各级共青团、少先队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广泛动员青少年踊跃参与。活动要邀请当地党政领导参加,在活动场所要按规定悬挂国旗、党旗、团旗和志愿者旗,团员、团干部要佩戴团徽,营造浓厚气氛。 3.加强宣传,形成声势。各地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的宣传报道,必须指定专人编写动态信息,撰写有深度的新闻稿件,做好宣传工作。要积极争取当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的支持,在本地不断加大宣传力度,还要积极争取省级以上新闻媒体的关注和宣传,不断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和效果,形成良好导向,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开展活动的阶段性情况、特色经验和总结请及时上报团省委组织部,团省委将定期、择优向团中央推报各地活动信息。 电子邮箱:tsw65337207@163.com或cdb3358@126.com; 传真:65343535;电话:65337205; 联系人:陈大新、李捷。
共青团海南省委 2006年6月16日
主题词:团员教育 我与祖国共奋进 通知 抄报:团中央办公厅、团中央组织部、省委组织部 省委罗保铭副书记、王守初常委,省政府符桂花副省长 团省委组织部 2006年6月18日印发 (共印1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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