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各市、县(自治县)委,省国资委、农垦、厂矿企业、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洋浦、地矿团工委,海南军区、武警、边防、消防部队政治部组织处,各银行团委: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鼓舞和激励广大团员团干部积极投身构建和谐海南,加快海南又快又好地发展的伟大实践,为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团省委决定在“五四”期间表彰一批海南省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海南省优秀共青团员的条件是: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道德品质高尚;刻苦学习,爱岗敬业,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成绩突出;被市县级团委或所在单位的团组织授予“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海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的条件是: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道德品质高尚;团结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大特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成绩显著;密切联系青年,勤奋工作,自觉奉献,求实创新,积极开拓共青团工作新局面;从事团工作一般不少于2年;被市县团委或所在单位团组织授予“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 二、申报评选办法 海口可推荐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人选4名,农垦可推荐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人选3名,三亚、省直可推荐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人选各3名,各县(市)可推荐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人选各1-2名,其余各直属团委推荐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人选各1名。申报人选需填写申报表、撰写个人2004年至2005年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一式三份),于2月15日前将申报表和事迹材料一并报团省委组织部。 附:1、海南省优秀共青团员表彰人选申报表 2、海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表彰人选申报表<br> 共青团海南省委 2006年1月12日<br>主题词: 共青团 人事 奖励 申报 通知 ––––––––––––––––––––––––––––––––––––––––––––––––––––––– 共青团海南省委组织部 2006年1月26日印发 ––––––––––––––––––––––––––––––––––––––––––––––––––––––– (共印70份) 附件一: 海南省优秀共青团员表彰人选申报表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文化程 度 入团时间 工作单位及职务 事 迹 简 介 <br><br>团 内 外 奖 励 情 况 <br><br>所在单位党组织 意 见 市县(直属)团委 意 见 团 省 委 意 见<br> (盖章) 年 月 日 <br>(盖章) 年 月 日 <br>(盖章) 年 月 日<br>附件二: 海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表彰人选申报表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入团时间 工作单位及职务 事 迹 简 介 <br><br>团 内 外 奖 励 情 况 <br><br>所在单位党组织 意 见 市县(直属)团委 意 见 团 省 委 意 见<br> (盖章) 年 月 日 <br>(盖章) 年 月 日 <br>(盖章) 年 月 日<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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